餘一餘三

餘一餘三   yú yī yú sān
《礼记.王制》:"以三十年之通,制国用。"孔颖达疏:"每年之率,入物分为四分,一分拟为储积,三分而当年所用。二年又留一分,三年又留一分。是三年揔得三分,为一年之蓄。三十年之率,当有十年之蓄。"又《汉书.食货志上》:"民三年耕,则余一年之畜……三考黜陟,余三年食。"后遂以"余一余三"谓连年丰收,家有储粮,国库充盈。
参见:余一余三
扫描版:「餘一餘三」在《汉语大词典》第17346页 第12卷 545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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