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崇德元年(1636年)设立,即内国史院、内秘书院、内弘文院,各设大学士一人。内国史院掌管编纂史书,撰拟表章;内秘书院掌管起草外交文书和敕谕祭文等;内弘文院掌管解释古今政事得失,向皇帝和皇子进讲,并教育诸亲王等。顺治中一度改为内阁及翰林院,旋又改内三院,至康熙九年(1670年),始复设内阁,另设翰林院,遂为定制。 清代内务府所属之机构有上驷院、武备院、奉宸苑,亦称内三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