集宁 jí níng 市名。旧称平地泉。在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盟东部,京包、集二、集通三铁路交点。金置集宁县,元初升为集宁路,明废。1921年由丰镇、凉城、兴和三县析置集宁招垦局,1922年改集宁县,1951年析集宁县城区设平地泉镇,1956年改设集宁市。1957年集宁县撤销,部分地区并入。内蒙古自治区中部经济中心之一,乌兰察布盟行署驻此。人口22万(城镇19.6万,1996年)。有肉类联合加工厂及煤炭、电力、酿酒、绒毛加工、制革等工业。
参见:
集甯
扫描版:「集宁」在《汉语大词典》第16160页 第11卷 80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