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廨本钱

公廨本钱    gōng xiè běn qián

唐 代官府的商业资本和高利贷资本。从 北朝 起到 隋 唐 ,官府常用公款投入商业或贷放市肆取利。 唐 武德 元年(公元618年)设置公廨本钱,由各州令史经管,人称捉钱令史。每人以五万以下本钱交市肆贩易,每月收取息钱四千文,年息约达本金百分之百,名“月料钱”。以后利率有降低趋势,但到 会昌 元年(公元841年)月息仍定五分,合年利百分之六十。《唐会要》卷九一载, 开元 六年(公元718年)秘书少监 崔沔 说:“收利数多,破产者众……在於平民,已为重赋。”


参见:公廨本錢
扫描版:「公廨本钱」在《汉语大词典》第1822页 第2卷 78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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