鑑定人

鑑定人   jiàn dìng rén
鉴定人是受司法机关指派或聘请,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案件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的人。鉴定人必须与本案无利害关系,并确实具备专门知识或技能。分为专职和兼职两种。鉴定人经司法机关传唤,有义务到案按受询问和陈述鉴定过程、结论;有权査阅案卷材料,并经司法机关许可,有权对当事人、证人等提出询问;有权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的问题。故意提出虚假为鉴定的应负刑事责任。英美等国一般把鉴定人称为“专家证人”,并允许当事人自行聘请,大陆法系国家和日本则规定鉴定人只能由司法机关聘请或指定,其作用是作为审判官的辅助人来弥补审判官在专门知识上的不足。
参见:鉴定人
扫描版:「鑑定人」在《汉语大词典》第16784页 第11卷 1425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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