郡縣

郡縣   jùn xiàn
注音 ㄐㄩㄣˋ ㄒㄧㄢˋ  拼音 jùn xiàn
秦始皇統一天下後,廢除封建,改行郡縣制度,將全國分成三十六個郡,郡以下置縣,官員由中央任免。
参见:郡县
扫描版:「郡縣」在《汉语大词典》第14598页 第10卷 631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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