起废

起废    qǐ fèi

1. 重新建树、恢复已被废置的事和物。 《史记·太史公自序》:“ 孔子 修旧起废,论《诗》《书》,作《春秋》,则学者至今则之。” 宋 苏轼 《濠州七绝·四望亭》:“敢请使君重起废,落霞孤鶩换新铭。” 明 宋濂 《四明佛陇禅寺兴修记》:“禪师既至,升座説法已,环顾而嘆,且曰:‘起废吾之责也,四辈其无忧。’”

2. 重新起用已被贬黜的官吏。 宋 苏轼 《送程建用》诗:“今年闻起废, 鲁 史復光景。” 金 王若虚 《臣事实辨》下:“ 柳子厚 附丽小人以待罪天子,所谓自貽伊戚者,安於流落可也,而乃刺讥怨懟,曾无责己之意,其起废之説,悲鸣可怜。” 明 张汉儒 《揭钱瞿奏稿》:“无奈两人性同虎狼,行若禽兽,平日暗佈机关,潜托神棍,久住京师,探听朝廷举动,不时飞报,钻谋起废。”


参见:起廢
扫描版:「起废」在《汉语大词典》第13623页 第9卷 1106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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