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上的破产,指企业或商店因亏本而停业
企业或商店因亏空过甚无法维持而停业。
郑观应 《盛世危言·交涉》引《申报<中西交涉损益论>》:“ 中国 出口之货,丝茶为大宗,近已年销年疲,一切价值被其掯勒迁延,因之亏折倒闭者不知凡几。” 茅盾 《林家铺子》三:“看着罢,他的生意越好,就越亏本,倒闭得越快!” 瞿秋白 《饿乡纪程》十:“交通不能恢复, 赤塔 以及各地 华 人商铺都得倒闭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