義務兵役制

義務兵役制   yì wù bīng yì zhì
义务兵役制又称“征兵制”。公民依照法律在一定年龄内承担一定期限军事任务的制度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《兵役法》规定: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,不分民族、种族、职业、家庭出身、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,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。”“兵役分为现役和预备役。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服现役的称现役军人;编入民兵组织或者经过登记脤预备役的称预备役人员。
参见:义务兵役制
扫描版:「義務兵役制」在《汉语大词典》第12696页 第9卷 179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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