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集市犯令者罚纳的钱款。《周礼·地官·廛人》:“廛人掌敛市絘布、总布、罚布、廛布而入於泉。” 郑玄 注:“罚布者,犯市令者之泉也。” 贾公彦 疏:“谓司市有教令,其人犯之,使出泉。”按,泉、布皆古时钱币名。 唐 柳宗元 《井铭》:“凡用罚布六千三百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