给假 gěi jiǎ
准予休假。
详细解释
准予休假。
《隋书·礼仪志四》:“ 后齐 制,立新学……学生每十日给假,皆以丙日放之。”《警世通言·钝秀才一朝交泰》:“﹝ 马德称 ﹞上表给假还乡,焚黄謁墓,圣旨准了。”《二刻拍案惊奇》卷十七:“﹝ 闻俊卿 ﹞问着了 杜子中 一家,原来那 魏撰之 已在部给假回去了。”
近反义词
国语辞典
注音 ㄐㄧˇ ㄐㄧㄚˋ 拼音 jǐ jià 准許放假。
▶ 《隋書.卷九.禮儀志四》:「學生每十日給假,皆以丙日放之。」
▶ 《初刻拍案驚奇.卷二一》:「更兼存心梗直,在京師太學讀書,給假回家,侍奉母親之病。」参见:
給假
扫描版:「给假」在《汉语大词典》第13343页 第9卷 82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