皮影戏 pí yǐng xì 用灯光照射兽皮或纸板做成的影人(人物剪影)来表演故事的戏剧。表演时,演员在被灯光照射的白色幕布后操纵影人,使幕布上出现做各种动作的人物影像,配以对话、歌唱和音乐。中国皮影戏在北宋已很流行,称为“
影戏”。据有关资料,元代曾传到西亚,并远及欧洲。近代各地按流行地区、演唱曲调和影人原料的不同,而有不同剧种。如河北的“
滦州影”(“
驴皮影”),山西的“纸窗戏”,东北的“照条儿”等。
国语辞典
注音 ㄆㄧˊ ㄧㄥˇ ㄒㄧˋ 拼音 pí yǐng xì 以紙或皮製成人物剪影,借燈光投影在布幕上來表演故事的戲劇。根據《史記》、《搜神記》的記載,漢武帝時已有類似皮影戲的出現,演變至宋代甚為流行。明、清兩代,民間表演皮影戲風氣已十分普遍。表演時用木板搭起一平臺做為影臺,臺上掛起布幕做為影窗,利用燈光將剪影投射在布幕上,藝人一邊操縱剪影,一邊配合音樂演唱,其內容多取材通俗章回小說。亦稱為「皮猴戲」、「驢皮影」、「影戲」。参见:
皮影戲
扫描版:「皮影戏」在《汉语大词典》第11679页 第8卷 523
扫描版:「皮影戏」在《现代汉语词典》第987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