任事

任事    rèn shì

担任大事

详细解释

1. 委以职事。

《礼记·王制》:“凡官民材,必先论之。论辨,然后使之。任事,然后爵之。位定,然后禄之。” 孔颖达 疏:“言虽考问,知其实有德行道艺,未明其干能,故试任以事。”《韩非子·八说》:“计功而行赏,程能而授事,察端而观失,有过者罪,有能者得,故愚者不任事。” 陈奇猷 集释:“不任事,犹言不任之以事。” 唐 韩愈 《与郑相公书》:“ 孟氏 兄弟,在 江 东未至,先与相识,亦甚循善,所虑才干,不足任事。” 清 昭槤 《啸亭杂录·陈提督》:“上心识其人,諭 傅文忠 曰:‘汝中营有伟髯千总,其人勤朴可任事。’”

2. 任职理事。

《史记·乐毅列传》:“及至弃羣臣之日,餘教未衰,执政任事之臣,脩法令,慎庶孽,施及乎萌隶,皆可以教后世。”《后汉书·爰延传》:“尚书令 陈蕃 任事则化,中常侍黄门豫政则乱。”《南史·何尚之传》:“ 尚之 既任事,上待之愈隆。” 郭孝成 《江西光复记》:“俟大局戡定之日,如果实心任事,地方安堵,本军政府自当破格录用。”

3. 指承担事务或担负责任。

《东周列国志》第三九回:“ 贾 曰:‘愚观 子玉 为人,勇于任事,而昧于决机,能进而不能退,可使佐鬭,不可专任也。’” 清 容闳 《西学东渐记》第十六章:“ 丁 为人有血性,好任事,凡所措施,皆勇往不缩。”

4. 上任就职。

清 严有禧 《漱华随笔·魏环溪》:“ 魏环溪 曰:‘居官者何人不择吉任事,而陞者陞,降者降,黜者黜,死者死,未尝皆吉也。’”

5. 称职。胜任所担当的职责。

唐 白居易 《江州司马厅记》:“凡仕久资高耄昏软弱不任事而时不忍弃者,实莅之。莅之者,进不课其能,退不殿其不能,才不才一也。”《宋史·贾昌朝传》:“因疏耄昏不任事者八人,令致仕。” 明 沉德符 《野获编·兵部·京营操军》:“顷年庚寅, 曾健斋 为光禄少卿,故以御史外謫,有伉直声,议欲选三大营,并罢诸弁不任事者,此疏初传,京城汹汹, 曾 不知也。”

6. 顶事,顶用。

北魏 贾思勰 《齐民要术·造神麴并酒等》:“造酒法:用黍米。麴一斗,杀米一石。秫米令酒薄,不任事。” 石声汉 注:“任事,顶事。”

7. 随便啥事,无论什么事情。

《金瓶梅词话》第七二回:“﹝ 何千户 ﹞名 永寿 ,年纪不上二十岁,捏出水儿来的一个小后生,任事儿不知道。”

近反义词

近义词 服务 供职 任职

国语辞典

注音 ㄖㄣˋ ㄕˋ  拼音 rèn shì
相似詞: 2.辦事、供職、就事、任職
1. 委任職務。
   ▶ 《韓非子.八說》:「計功而行賞,程能而授事,察端而觀失,有過者罪,有能者得,故愚者不任事。」
   ▶ 唐.韓愈〈與鄭相公書〉:「孟氏兄弟在江東未至,先與相識,亦甚循善,所慮才幹不足任事。」
2. 擔當事務。
   ▶ 《史記.卷八○.樂毅傳》:「執政任事之臣,脩法令,慎庶孽,施及乎萌隸,皆可以教後世。」
   ▶ 《初刻拍案驚奇.卷二○》:「彼任事者只顧肥家,不存公道,大斗小秤,侵剝百端,以致小民愁怨。」
3. 無論什麼事。
   ▶ 《金瓶梅.第七二回》:「名永壽,貼刑,不止二十歲,捏出水兒來的一個小後生,任事兒不知道。」
扫描版:「任事」在《汉语大词典》第1200页 第1卷 1200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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