比卯 bǐ mǎo 1.旧时地方官府征收钱粮或缉拿罪犯,限期追比,称为"
比卯"。卯,期限。亦指应付官府的追比。
国语辞典
注音 ㄅㄧˇ ㄇㄠˇ 拼音 bǐ mǎo 舊時差役在定期內拘捕人犯。卯,官府差役於卯時依所登錄名冊點名,登錄的名冊即稱為「卯簿」。比卯指百姓如有欠錢糧或緝捕盜賊時,便按卯簿派遣差役限期催繳或捉拿,如果限期內無法收繳或捉拿到案,便要拘衙受刑。
▶ 《豆棚閑話.第三則》:「或有說錢糧拖欠,即刻去比卯救家屬的。」亦作「批較」。
扫描版:「比卯」在《汉语大词典》第6717页 第5卷 26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