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礼记·王制》:“八十杖於朝。 ”谓八十岁可拄杖出入朝廷。 唐 韩偓 《乙丑岁九月在萧滩镇书四十字》诗:“若为将朽质,犹拟杖於朝。”后用作八十岁的代称。 清 赵翼 《初用拐杖》诗:“我年届杖朝,卅载林下叟。”参见“杖家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