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參殺人

曾參殺人   zēng cān shā rén
注音 ㄗㄥ ㄕㄣ ㄕㄚ ㄖㄣˊ  拼音 zēng shēn shā rén
曾參在費地時,有一個與他姓名相同的人殺了人,誤傳為曾參殺人,曾母起先不信,但經人再三的傳告,便信以為真,丟下手中正在織布的杼,嚇得逃跑了。典出《戰國策.秦策二》。後比喻流言可畏或誣枉的災禍。
   ▶ 唐.韓愈〈釋言〉:「市有虎,而曾參殺人,讒者之效也。」
   ▶ 清.孔尚任《桃花扇.第一二齣》:「這冤怎伸,硬疊成曾參殺人!」亦作「曾母投杼」。
参见:曾参杀人
扫描版:「曾參殺人」在《汉语大词典》第7235页 第5卷 780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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