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 宋 初以来,将庆赏元宵花灯的时间由三夜改为五夜,称为“五夜元宵”。《宣和遗事》前集:“且如前代庆赏元宵,只是三夜……从十四至十六夜,放三夜元宵灯烛。至 宋朝 开寳 年间,有两 浙 钱王 献了两夜 浙 灯,展了十七、八两夜,谓之‘五夜元宵’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