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谓善于凭借正反两方面的条件,及时因势利导,以达目的。 二,指阴、阳。亦具体指吉与凶、善与恶、得与失等。语本《易·繫辞下》:“因贰以济民行,以明失得之报。”孔颖达疏:“贰,二也。谓吉凶二理,言《易》因自然吉凶二理以济民之行也。欲令趋吉而避凶,行善而不行恶也。”《文选·任昉<王文宪集序>》:“体三才之茂,践得二之机。”李善注:“子曰:‘知几其神乎!颜氏之子,其殆庶几乎!有不善,未尝不知,知而未尝復行。’韩康伯曰:‘在理则昧,造形则悟,颜子之分也,失之於几,故有不善,得之於二,不远而復,故知之未尝復行也。’”
2. 谓一举而得双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