待放

待放    dài fàng

古谓人臣有罪辞职等待放逐。 《公羊传·宣公元年》:“古者,大夫已去,三年待放。” 何休 注:“古者刑不上大夫……刑之则恐误刑贤者。死者不可復生,刑者不可復属,故有罪放之而已。所以尊贤者之类也。三年者,古者疑狱,三年而后断。” 汉 王逸 《楚辞·东方朔<七谏>序》:“古者,人臣三諫不从,退而待放。”《魏书·慕容契传》:“ 高祖 曰:‘古有待放之臣,亦有离俗之士,卿等自审不胜贪心者,听辞位归第。’”


扫描版:「待放」在《汉语大词典》第4349页 第3卷 943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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