子弟承荫。亦指子弟承荫者。《明史·选举志一》:“廕子入监, 明 初因前代任子之制,文官一品至七品,皆得廕一子以世其禄。后乃渐为限制。”《续文献通考·选举七》:“其廕子入品职者,各循其资考,流升转迁,自九品依例迁至三品,止於本等。”《清会典·吏部九·验封清吏司》:“凡官死事者,皆赠以衔而廕其子焉。凡赠衔之等十有八,廕子之等六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