并吞

并吞    bìng tūn

1. 把别国的领土或他人的财产强行并入自己的范围

2. 吞没,淹没

详细解释

1. 兼并侵吞。

汉 贾谊 《过秦论》:“有席卷天下,包举宇内,囊括四海之意,并吞八荒之心。” 唐 李山甫 《乱后途中》诗:“诸侯贪割据,羣盗恣并吞。” 宋 岳飞 《御书屯田三事跋》:“ 祜 ( 羊祜 )辅 晋武 ,慨然有并吞之心。”

2. 容纳合并。

晋 郭璞 《江赋》:“揔括 汉 泗 ,兼包 淮 湘 ,并吞 沅 澧 ,汲引 沮 漳 。”

3. 把别国的领土或别人的产业等强行纳入自己的范围内。

明 无名氏 《临潼斗宝》第一折:“某有心併吞十七国诸侯,争奈无有妙计。” 清 无名氏 《义火可握国记》:“其后虽併吞四邻,不復染指於该国。” 柯超 《辛壬琐记》:“贼既败窜,散处 绍 属。 绍 民疲敝,无所得食,每自相併吞。”

近反义词

近义词 侵吞 吞并 霸占 侵占 淹没 吞吃 侵夺 吞噬

国语辞典

注音 ㄅㄧㄥˋ ㄊㄨㄣ  拼音 bìng tūn
侵占別國領土或他人的財物、土地。
   ▶ 《文選.郭璞.江賦》:「摠括漢泗,兼包淮湘,并吞沅澧,汲引沮漳。」
   ▶ 《文選.揚雄.劇秦美新》:「至政破縱擅衡,并吞六國,遂稱乎始皇。」亦作「併吞」。
参见:併吞
扫描版:「并吞」在《汉语大词典》第1825页 第2卷 81
扫描版:「并吞」在《现代汉语词典》第94页
 

国学大师APP下载

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