客体 kè tǐ
哲学术语,指存在于主体之外的客观事物
详细解释
1.
指外界事物,是主体的认识对象和活动对象。
梁启超 《新民说·论私德》:“对於私人之交涉,与对於公人之交涉,其客体虽异,其主体则同。”
2.
指次要的人或事物。
章炳麟 《驳康有为论革命书》:“今日 广西 会党,则知己为主体,而西人为客体矣。”
近反义词
国语辞典
注音 ㄎㄜˋ ㄊㄧˇ 拼音 kè tǐ
相反詞: 主體1. 主體的認識對象和活動對象。相對於主體而言。
2. 法律上指權利或義務的行使對象,或犯罪行為所侵害的對象。如財產、人的行為、社會關係。参见:
客體
扫描版:「客体」在《汉语大词典》第4857页 第3卷 1451
扫描版:「客体」在《现代汉语词典》第737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