宁夏护军使

官名。北洋政府在民国初年沿用清代旧制仍设宁夏将军,依照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三月二十二日制定的《宁夏将军组织行政公署暂行章程》规定,宁夏将军兼辖满蒙各旗事务,置总务厅,分设蒙旗、文牍、会计、庶务四科。同年七月废去宁夏将军名义,改设宁夏护军使,又称甘边宁夏护军使,驻于甘肃省的宁夏县。其职权主要是管辖区内的军政、民政、司法、外交各项事务。官署编制比照都统府组织,分科办事和人员数额均由护军使酌定分配。民国十年(公元1921年)一月又改称宁夏镇守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