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周朝置。掌理都家狱讼。中士爵。《周礼·秋官·序官》“家士”,郑玄注:“都家之士,主治都家吏民之狱讼以告方士者。
周官名。掌管家邑大夫采地的狱讼。《周礼·秩官·序官》:“都士,中士二人、下士四人、府二人、史四人、胥四人、徒四十人。家士以如之。”注:“都家之士,主治都家吏民之狱讼。”都家,王子弟公卿及大夫之采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