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正

乡役名。宋朝始置。神宗熙宁元年(1068)王安石变募兵而行保甲之法。三年,始令民间联比以相保任。每十家为一保,设保长,五百家为一百都保,设都保正、副都保正。后又改为每二百五十户为一都保,并以保正取代原乡役耆长,负责治安。清朝地方编户中设有“保长”,亦称“保正”。


保正即保长。参看“保长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