移宫

    晚明三案之一。泰昌元年(1620年),明光宗死,其子朱由校(熹宗,年号天启,1620——1627年在位)当立,抚养他的李选侍(光宗宠妃)与心腹宦官魏忠贤想利用熹宗年幼的机会,把持朝政,便据占乾清宫,不肯移居他宫。按封建礼仪制度,只有皇帝和皇后才能住乾清宫。朝臣刘一燝、周嘉谟及言官杨涟、左光斗等怕李选侍自宫中要挟熹宗以干国政,于是迎奉熹宗暂居慈庆宫,迫使李选侍迁至哕(huì汇)鸾宫(宫女养老的地方),然后引太子还乾清宫举行即位仪式。此为“移宫”一案。与“梃击”、“红丸”并称三案。此事后来议论很多,成为派系斗争的重要题目。

【出典】:

    《明史》卷22《熹宗本纪》297页:“四十八年(1620年),神宗遗诏皇长孙及时册立,未及行。九月乙亥,光宗崩,遗诏皇长子嗣皇帝位。群臣哭临毕,请见皇长子于寝门,奉至文华殿行礼,还居慈庆宫。丙子,颁遗诏。时选侍李氏居乾清宫,吏部尚书周嘉谟等及御史左光斗疏请选侍移宫,御史王安舜疏论李可灼进药之误,‘红丸’、‘移宫’二案自是起。己卯,选侍移仁寿殿。庚辰,即皇帝位。”

【例句】:

    清·赵翼《廿二史札记》卷35《三案》:“……选侍不得已,即日移哕鸾宫,帝乃还乾清。此移宫一案也。”


【词语移宫】   汉语大词典:移宫
【检索移宫】 全文检索:移宫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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