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孙武在吴王阖(hé核)庐的王宫中教授宫中妇女操练兵阵。孙武,字长卿,齐国(都临淄,今山东淄博市东北)人,曾以《兵法》十三篇见吴王阖庐,被任为将。 阖庐说:“您的《兵法》十三篇,我全读过,能够试一下排列队伍吗?”孙武回答说:“可以。”阖庐说:“可以用妇女试试吗?”孙武说:“可以。”阖庐就答应他, 叫出宫里美女,得到一百八十人。孙武把她们分成两队,让吴王宠爱之两个侍妾分别担任各队队长,号令已经交代清楚,于是陈设斧铖等刑具,当即又把已经宣布之纪律反复交待好几遍。于是击鼓传令,使她们向右,妇人们大笑起来。孙武说:“纪律不清楚,号令不熟悉,这是将领之过错。”又反复交待纪律好几遍,再击鼓传令,使她们向左,妇女们又大笑。孙武说:“纪律不清楚,号令不熟悉,这是将领之过错;这些既已明白,却不依照号令去做,这是军官和士兵之过错。”就要杀左、右两队女队长。吴王在台上观看,看到将要杀自己心爱之侍妾,大吃一惊,急忙派使者传下命令说:“我已经知道将军善于用兵。我如没有这两个妃子,连吃东西都没有味道,希望不要杀她们!”孙武说:“我既然奉命做了将领,将领在军队里,国君命令有的可以不接受。”于是杀死这两个女队长以示众。依次派第二个人担任队长,于是又击鼓操练。妇女们向左向右、上前退后、下跪起立都符合命令和纪律之要求,没有人再敢出声。后以此典指宫中操演阵法;或戏指姬妾众人。此典又作“三令五申”、“孙武女兵”、“戮二姬”、“吴宫教战”、“教宫人战”。
【出典】:
《史记》卷65《孙子吴起列传》2161、2162页:“阖庐曰:‘子之十三篇(《孙子兵法》十三篇:《始计》、《作战》、《谋攻》、《军形》、《兵势》、《虚实》、《军争》、《九变》、《行军》、《地形》、《九地》、《火攻》、《用间》),吾尽观之矣,可以小试勒(指挥)兵乎?’对曰:‘可。’阖庐曰:‘可试以妇人乎?’曰:‘可。’于是许之。出宫中美女,得百八十人。孙子分为二队,以王之宠姬二人各为队长,”“约束既布,乃设铁钺(fūyuè夫月,古代军法杀人大斧),即三令五申之,于是鼓之右,妇人大笑。孙子曰:‘约束不明,申会不熟,将之罪也。’复三令五申而鼓之左,妇人复大笑。孙子曰:‘约束不明,申令不熟,将之罪也;既已明而不如法者,吏士之罪也。’乃欲斩左、右队长。吴王从台上观,见且斩爱姬,大骇。趣(cù促,急忙)使使下令曰:‘寡人已知将军能用兵矣。寡人非此二姬,食不甘味,愿勿斩也!’孙子曰:‘臣既已受命为将,将在军,君命有所不受。’遂斩队长二人以徇(xùn殉,巡行示众)。用其次为队长,于是复鼓之。妇人左右、前后、跪起皆中(zhòng众,符合)规矩绳墨,无敢出声。”
【例句】:
北周·庾信《周上柱国齐王宪神道碑》:“六韬九法,不用吴起旧书;三令五申,无劳孙武先诫。” 宋·辛弃疾《鹧鸪天·赋牡丹》:“愁红惨绿今宵看,却似吴宫教阵图。” 元·曹瑞《青杏子·骋杯》:“一管笔在手,敢搦孙武女兵斗。” 明·高启《二乔》:“孙郎料得非孙子,不肯临戎戮二姬。” 清·钱谦益《圣野携妓夜饮绿水园》之三:“吴宫我欲重教战,要领吴娃作队师。”
【顺接】:阵马风樯
【顺接】:背水结阵 排兵布阵 摆龙门阵 摆八卦阵 长歌入阵 临军对阵 花营锦阵 斜行横阵
【逆接】:涕出女吴 梅福隐吴 张翰思吴 紫凤天吴 鼓噪伐吴 巨骨出吴 覆楚奔吴 未学孙吴
【逆接】:吴祐遗衣 吴市吹箎 吴宫红阵 吴中菰菜 吴坂逸骥 吴市舞鹤 吴中四士 吴下阿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