斧也。从戈𠄌聲。《司馬法》曰:“夏執玄戉,殷執白戚,周左杖黃戉,右秉白髦。”凡戉之屬皆从戉。”
一本奪大字。非。斧所以斫也。
王伐切。十五部。俗多金旁作鉞。
周書坶誓作秉白旄。此作把白髦者、葢司馬法之文有不同也。毛詩傳曰。秉、把也。手部曰。把、握也。髦者、旄之叚借字。
臣鉉等曰:今俗別作鉞,非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