𤒅

𤒅在说文解字
【卷十】【火部】  即消切

灼龜不兆也。从火从龜。《春秋傳》曰:“龜𤒅不兆。”讀若焦。

清代 段玉裁《說文解字注》

灼龜不兆也。从龜火。
从韵會。此會意也。
春秋傳曰。卜戰。龜𪚰。不兆。
左傳哀二年。卜戰。龜焦。無不兆二字。按許所據葢有不兆。與下文以故兆詢相貫。而焦作𪚰則淺人所改也。焦者火所傷也。龜焦曰𪚰。許引傳說龜火會意。如引豐其屋、艸木麗于地同。
讀若焦。
音義皆同。卽消切。古音在三部。讀如揫。故𥤚以爲聲。

【上一字】㷉    【下一字】灸    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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