眾詞與也。从乑自聲。《虞書》曰:“臮咎繇。”
古文臮。
與詞各本誤倒。今依廣韵正。衆與者、多與也。所與非一人也。詞者、意內言外之謂。或假洎爲之。如鄭詩諩偁無逸爰洎小人是也。亦假曁爲之。如公羊傳及者何。與也。會及曁、皆與也。曁猶曁曁也。釋詁曰。曁、與也。釋訓曰。曁、不及也。按不及、及也。卽公羊所謂猶曁曁也。
其冀切。按冀當作洎。十五部。
虞當作唐。說見禾部。
堯典文。今書作曁。
此篆轉寫旣久。今不可得其會意形聲。姑從宋本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