秅在说文解字
【卷七】【禾部】  宅加切

二秭爲秅。从禾乇聲。《周禮》曰:“二百四十斤爲秉。四秉曰筥,十筥曰稯,十稯曰秅,四百秉爲一秅。”

清代 段玉裁《說文解字注》

二秭爲秅。
禾四百秉也。周禮掌客曰。上公車禾眡死牢。牢十車。車三秅。注云。禾、?實幷刈者也。聘禮。四秉曰筥。十筥曰稯。十稯曰秅。每車三秅。則三十稯也。聘禮注云。一車之禾三秅。爲千二百秉、三百筥、三十稯也。○按小徐本作秭也。廣韵從之。是則秅卽秭、爲今數。二秭爲秅、爲古數也。小徐本非奪字。仍記於此。
从禾。乇聲。
宅加切。古音在五部。丁故反。
周禮曰。
周禮當是本作禮記。淺人所改也。許書之例。謂周官經曰周禮。謂十七篇曰禮。十七篇之記謂之禮記。如偁銒毛牛藿羊芐豕薇、系之禮記是也。四秉爲筥以下聘禮記文。
二百四十斤爲秉。
此七字妄人所增。當刪。聘禮記曰。十斗曰斛。十六斗曰籔。十籔曰秉。二百四十斗。云二百四十斗者、經致饔米三十車。每車秉有五籔計之。得二十四斛。爲二百四十斗也。此說米之數。與禾無涉。鄭君所謂米禾之秉筥。字同數異。妄人乃益之曰爲秉。與下文言禾之四秉曰筥相屬。而轉寫又斗譌斤。曾謂許君而有此乎。國語。稯禾、秉芻、缶禾。韋注當本云稯禾、四十秉也。秉、把也。缶、庾也。庾米、十六斗也。聘禮曰。十六斗曰庾。四秉曰筥。十筥曰稯。今本亦不知何人妄改。致不可讀。要之許、韋不可誣也。若廣雅之謬誤。又無論矣。
四秉曰筥。
秉見又部。曰禾秉也。从又持禾。秝部云。持一爲秉。持二爲兼。詩毛傳云。秉、把也。四秉冡又部言之。謂禾四把也。禾者、稾實兼刈者也。鄭注禮云。筥、穧名也。若今萊陽之閒刈稻聚把有名爲筥者。詩云。彼有遺秉。又云。此有不斂穧。按鄭意筥卽穧。刈禾盈手曰秉。盈手者四聚於一處爲一穧。穧十而總束之則爲稯。故曰稯猶束也。周禮注云。筥讀如棟梠之梠。謂一穧也。疑今禮注奪去一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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