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南縣直城門官陌地也。从邑辱聲。《春秋傳》曰:“成王定鼎于郟鄏。”
逗。二字依韵會補。
官、趙抄宋本李仁甫本作宮。今集韵作宮。類篇作官。似官是。官陌卽今云官路也。河南縣者、二志皆云河南郡河南。郡縣同名。故但云河南縣、以別於凡縣不云縣也。若漢魏時碑則云河南河南矣。漢雒陽縣、周之成周也。漢河南縣、周之王城也。今河南河南府府東北二十里有雒陽故城。府城西北有河南故城。河南故城西有郟鄏陌。或謂之郟山。北二里曰邙山。
而蜀切。三部。
宣三年左傳文。按逸周書云。周公作大邑成周於中土。南繫於雒水。北因於郟山。以爲天下之大湊。地理志曰。河南郡河南、故郟鄏地。周武王遷九鼎。周公致太平。營以爲都。是爲王城。是則漢之河南縣、左傳之郟鄏也。周時郟鄏爲大名。漢時專𧦝城外官陌爲郟鄏陌。舊名之僅存者。故皇甫謐、杜預皆云。縣西有郟鄏陌也。許君先舉漢陌。後舉周地。使文義相足。別詳邙下。【上一字】郖 【下一字】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