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《灵枢·邪气脏腑病形篇》。颊,指耳前、颧下之颜面部分。《证治准绳·杂病》第八册:“颊,面旁也。属手足少阳三焦、胆,手太阳小肠,足阳明胃经之会。”《素问·刺热篇》:“肝热病者,左颊先赤……肺热病者,右颊先赤。”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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