诸寒之而热者取之阴

    治则。出《素问·至真要大论》。用苦寒药治热证,热象不减而反增,这不是有余的热证,而是真阴(肾阴)不足的虚热,应滋补肾阴,热象自除。参见壮水为主,以制阳光条。

 

国学大师APP下载

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