胆虚

    证名。指胆气虚怯所出现的证候。《脉经》卷二:“胆虚……病苦眩,厥,痿,足指不能摇,躄,坐不能起,僵仆,目黄失精。”又称胆气虚,胆气不足。《本草经疏》:“胆虚二证:易惊,属胆气虚;病后不得眠,属胆虚。”症见多疑虑,常叹息,不得眠,或口苦目黄,呕苦水等。治宜温胆补虚为主。选用十味温胆汤定志丸等方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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