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七种组成不同的方剂。即大方、小方、急方、缓方、奇方、偶方、复方。详各条。方剂组成的分类最早见于《内经》。《素问·至真要大论》:“治有缓急,方有大小。”“君一臣二,奇之制也;君二臣四,偶之制也。”“奇之不去则偶之,是谓重方。”至金代成无己《伤寒明理论》才将其总结为七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