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证名。指发热因于瘀血所致。《伤寒全生集·辨内伤瘀血证发热状类伤寒》谓:“凡跌仆损伤,或被人踢打,或物相撞,或致挫闪,一时不觉,过至半日或一二三日而发者有之,十数日或半月一月而发者有之。一般寒热交作,其心胸胁下小腹满痛,按之手不可近者,此有瘀血也。或一时伤重,就发寒热,瘀血上冲,则昏迷不省如死之状,良久复苏,轻则
当归导滞汤,重则
桃仁承气汤加
苏木、
红花、
牛膝、
桔梗、姜汁,量其元气,下瘀血则愈。”《不居集》下集论久病瘀血发热,“热涸其液,则干枯于经络之间,愈干愈热,愈热愈干,而新血皆枯,……补之不可,凉之不可,而立
大黄(庶^虫)虫丸。”《血证论·发热》:“瘀血发热者,瘀血在肌肉则翕翕发热,证象白虎,口渴心烦,肢体刺痛,宜
当归补血汤,合甲已化土汤加
桃仁、
红花、
柴胡、
防风、
知母、
石膏;血府逐瘀汤亦治之。瘀血在肌腠则寒热往来,以肌腠为半表半里,内阴外阳,互相胜复也。宜小
柴胡汤加
当归、
白芍、丹皮、
桃仁、
荆芥、
红花治之,
桃奴散加
柴胡、
黄芩亦治之。瘀血在府,则血室主之,证见日晡潮热,昼日明了,暮则谵语,以冲为血海,其脉丽于阳明,故有阳明燥热之证,
桃仁承气汤治之,小
柴胡汤加
桃仁、丹皮、
白芍亦治之。瘀血在脏,则肝主之,以肝司血故也。证见骨蒸劳热,手足心烧,眼目青黑,手发摧折,世以为难治之证,而不知热血在肝脏使然,宜
柴胡清骨散加
桃仁、
琥珀、
干漆、丹皮治之。”又瘀血发热,证见下肢厥冷,少腹拘急,漱水不欲咽,脉涩者,宜用
当归承气汤。参见发热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