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怀孕期间,有些药物可能引起流产或损害母子,故应禁用或慎用者,称妊娠药忌。大致有以下几类:⑴植物类药:
①毒草类:乌头、
附子、
天雄、
侧子、野葛、羊踯躅、南星、
半夏、
大戟、
芫花、
常山。
②破血药类:
牛膝、
桃仁、
牡丹皮、茜根、
干漆、
瞿麦、(艹闾)茹、
三棱、
鬼箭羽、
通草、
红花、
苏木。
③吐下滑利药类:
藜芦、
巴豆、牵牛、
皂荚、葵子、
薏苡仁。
④辛温辛热药类:
厚朴、
肉桂、
干姜。
㈡动物药类:
①毒虫类:
水蛭、
芫青、
斑蝥、
地胆、
蜘蛛、
蝼蛄、蜈松、
蛇蜕、
虻虫。
②其他动物药类:猬皮、
牛黄、
麝香、龟板、
鳖甲。⑶矿物药类:
代赭石、
水银、锡粉、碯砂、
砒石、
芒硝、
硫黄、
雄黄。其中有些是剧毒药,如
砒石、
巴豆、
斑蝥等都绝对禁用;有些经过炮炙,可以使用,如生
半夏用姜汁制成的姜
半夏,为妊娠恶阻时常用药物之一。且古人有“有故无殒亦无殒也”的理论,故妊娠期间这些药物是否完全禁忌,尚须进一步研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