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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医中药
饮食须知
兔肉
味甘辛,性寒。同白
鸡肉
及肝心食,令人面黄。同
獭肉
食,成遁尸病。 与姜橘同食,令人心痛霍乱。忌同
鹿肉
、
鳖肉
、
芥菜
及子末食。十一月至七月食之,伤神气。兔死而眼合者杀人。食兔髌,多令人面生髌骨。《内则》云∶食兔去尻,不利人也。妊妇不可食,令子缺唇,主逆生。兔尻有孔,子从口出,故妊妇忌之,非独为缺唇也。久食绝人血脉,损元气阳事,令人痿黄。
兔肝
亦勿与鸡芥、胡桃、柑橘同食。
每日一字一词
每日一字:𦌕
每日一成语:清音幽韵
每日一词语:疏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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