凡药内有术 勿食桃、李、及雀肉、
胡荽、
大蒜、
青鱼 、
饴糖、
羊肉; 有
藜芦勿食
狸肉; 有
黄连、橘梗勿食
猪肉;有
地黄勿食
芜荑; 有
细辛勿食生菜; 有
巴豆勿食
芦笋羹及
野猪肉; 有
半夏、菖蒲勿食
饴糖及
羊肉; 有
甘草勿食
菘菜、
海藻;有牡丹勿食生
胡荽;有
商陆勿食犬肉;有
常山勿食生葱、生菜; 有
鳖甲勿食
苋菜; 有
茯苓勿食醋物;有有
黄精勿食梅实。
凡服一切药,不可多食生
胡荽,及蒜杂生菜;又不可食诸滑物果实;又不可多食肥猪、犬肉、油腻肥羹、鱼 腥臊等物。
凡服药通忌见死尸及产妇厌秽事。
凡服药病在胸膈以上者,先食后服药;病在心腹以下者,先服药而后食;病在四肢血脉者,宜空腹而在旦;病在骨髓者,宜饱满而在夜。
有风疾勿食
樱桃、
芥菜、丹黍。小儿勿与莲实、
芡实食,食之不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