预防接种

为了预防儿童的传染病,必须让孩子按照规定按时接种各类预防针药。即根据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预防针种类,接种的起始月(年)龄,每种疫苗接种的次数、剂量,两次接种的间隔时间以及加强免疫按种的时间、次数。 表1-5 上海市儿童免疫接种程序表 下列情况不能预防接种: (1)当有免疫缺陷或进行免疫抑制剂(如肾上腺皮质激素、放射疗法、抗代谢化学疗法)治疗时不能接种活疫苗; (2)接种“百白破”混合制剂后出现严重的反应如虚脱、休克、体温超过40.5℃、抽搐或其他神经系统症状,下次则停用“百白破”,而仅注射白喉和破伤风类毒素; (3)严重疾病伴有发热时可以延缓接种。 (4)最近注射过多价的免疫球蛋白(如丙种球蛋白)者,在6周内不应接种麻疹疫苗。有过敏性疾病的,在急性发病期间应暂缓进行预防接种。 预防接种后的一般反应,其中包括局部反应,在局部接种处有红肿、疼痛及硬块;轻症不必处理,较重的可用清洁毛巾热敷,一天数次,每次10~15分钟,可帮助消肿,减少疼痛。全身反应为发热,一般在38.5℃以下,偶有超过38.5℃者,发热持续1~2天;个别有呕吐、恶心和腹痛,需休息,多饮水;高热伴头痛者可服退热片。个别孩子接种后有异常反应如过敏性皮疹、血管神经性水肿或过敏性休克等,遇此情况需去医院就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