将兵法

宋王安石变法中改革兵制的一项新政。又称置将法。真宗以来,兵员急速增长,兵费浩大,兵将脱离,军队缺乏战斗力,被强迫召募来的士兵又不断反抗。神宗、王安石遂参照仁宗以来的改革主张和改革办法,加以变通发展,颁行将兵法。其法:先减兵并营,裁汰冗弱,确定军营兵额:禁军每营马军三百人,步军五百人,不足额者裁并。又合并各地马步军营,并把原聚集于京师的禁军大部分拨归各路。各地厢军也比照禁军办法裁并为若干指挥,每指挥定额为五百人。经裁并全国禁厢军兵额总为八十万左右、比英宗时减少三十六万人。然后施行将兵法以代替原来的“更戍法”。把不同番号的禁军指挥混合成“将”的编制,每将所辖兵额自数千至万余人不等。将下设部,部下设队。各选经过战阵的主兵官为正将、副将、押队使臣、训练官、部将和队将等,自专军政,分部训练,州县不得干预。这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以往将不识兵,兵不知将和训练不精,部队缺乏战斗力的弊端,并节省了军费开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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