九刑

周代在墨、劓、刖、宫、大辟五刑之外,加流(流放)、赎(以罚金抵罪)、鞭(鞭挞)、杖(杖责)四刑,为九刑。《左传》昭公六年: “周有乱政而作九刑。”近年陕西周原遗址出土的西周中晚期青铜器《训匜》铭文,证明西周确有墨刑、赎刑和鞭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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