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廷委派张之洞等商订学务章程。

公元1903年 闰五月
清廷委派张之洞等商订学务章程。

初六日,管学大臣张百熙等奏请添派重臣会商学务。奉旨,京师大学堂为学术人心根本,关系重要,即派张之洞会同张百熙、荣庆,将现办大学堂章程一切事宜,再行切实商订。并将各省学堂章程,一律厘定。详悉具奏,务期推行无弊,造就通才,俾朝廷收得人之效。至十一月二十六日,张百熙、荣庆、张之洞等奏定学堂章程。章程规定:“立学宗旨,无论何等学堂,均以忠孝为本,以中国经史之学为基”,“而后以西学瀹其知识,练其艺能,务期他日成才,各适实用”。谕即次第推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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