杨可告缗

汉武帝打击富商大贾解决财政困难的措施。长期战争及连年水灾造成汉王朝府库空虚,而富商大贾趁机囤积居奇,牟取暴利。元狩四年(公元前119年), 汉朝廷颁布算缗、告缗令。算缗(汉代把用线连串的钱叫缗钱,每一千钱为一缗),就是征收富商大贾的财产税。商人、高利贷者、囤积者按其所拥有的财产数目,每两千钱收税一算(即一百二十钱);手工业者,每四千钱抽取一算。同时规定,不许瞒产漏税,如隐瞒不报或上报不实者,一经发现,罚戍边一年,并没收其财产。有向政府告发的,以其隐瞒者财产的一半为奖励,称为告缗。元鼎三年(公元前114年),重申告缗令,在杨可主持下,分派御史、廷尉等府署官吏为使者到各地治缗钱,商人、高利贷者多隐匿虚报,结果,中家以上大都被告。汉政府由此而没收的财产以亿计,奴婢成千上万,田地大县数百顷,小县百余顷,从而使政府府库得到充实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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