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十日,谕修《明鉴》。

公元1812年 六月
二十日,谕修《明鉴》

上谕云:“近见宋范祖禹所著唐鉴一书,考镜得失,裨于治道。至有明三百年,时代相承,其一期政治,亦鉴观得失之林也,宜效唐鉴体例,辑为《明鉴》一书。进呈后经朕裁定,勒为成书,刊刻颁行。”陈康祺《郎潜纪闻四笔》卷七云:“嘉庆帝敕修《明鉴》杭州太史戚人镜充分纂官,其所撰稿中,述本朝与明构兵事,上怒其诽谤,下之狱。松文清筠公人对,谕旨偶及之,公即奏云:‘纯皇帝曾有明谕,以前明之事,宜直书不宜避忌。’上惊异曰:‘先帝果有是乎?’令检《实录》进呈,戚始免罪。文清出谓曹文正振镛公曰:‘他人固不知,公亦岂失记哉?曷勿上闻?’曹曰:‘上愠甚,何敢言!’文清曰:‘公自此休矣。一言是惜,几累圣明,大臣之谓何?’曹默然。”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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