初一日,清廷改元顺治。

公元1644年 正月
  初一日,清廷改元顺治。

计六奇明季北略卷二〇《清朝改元(正月初一)》:“建州定国号曰‘大清’,改元顺治。清主立,尚幼,叔九王理国,称摄政王。以辽人范文程为学士。”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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