茅坤作《七戒斋记》。

公元1591年 十二月
茅坤《七戒斋记》

七戒谓:一不食专杀牲,二不赴宴,三不吊丧及会葬宴饮,四不御姬妾,五不入城郭,六不问家产事,七不闻姻族乡党事。(《茅鹿门先生文集》卷二十)序云今年八十,署“嘉平五日”。嘉平,腊月也。七戒斋建于去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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