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勋(1560一1617)丧偶,不再娶,亦不置媵。

公元1589年 正月
陈勋(1560一1617)丧偶,不再娶,亦不置媵。

叶向高《明绍兴府知府景云陈公偕配詹安人合葬墓志铭》:“娶赠安人詹氏,为余同年孝廉洪相女,甚婉嫕有操行,能成君志。以嘉靖壬戌年(1562)八月初九日生,万历己丑年正月二十二日没,年仅二十八。”陈勋“年未三十丧偶,矢不再娶,亦不置媵。或问其故,但微笑而已。在广陵日,有欲饰一姝以进,君峻拒之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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