梅鼎祚作《与玄草自序》。

公元1578年 二月
梅鼎祚《与玄草自序》

《与玄草》梅鼎祚早年诗作。序云:“家大人嘉靖时郎司农,已给事中,尝从万章甫赵鼎卿诸君子为诗,是时余甫生。余生十岁,而大人匄身归。数岁,余见客,客多大父行,其能诗至者,令习为客和,家大人诗成,亦辄令和之,属相率以为常。逮岁丁丑(1577),先难作矣!其明年春,乃籍丁丑以前诗若赋……稍存其什伍椷之,名《与玄草》云。”序署“万历戊寅二月既望,汝南梅鼎祚书于鹿裘石室”。“与玄”用扬雄童乌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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